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系统各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学校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协调学校处置发生的各类伤害事故,按规定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学校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鲁公网安备 37068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