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劳动工资、档案、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离退休、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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