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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承诺

时间:2014-06-24 15:44:49  来源:  作者:

 

一、规范服务。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依法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

 二、文明服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三、首问服务。接纳服务要求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对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帮其将拟办事项认真办理,确保拟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四、即时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到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做到随到随办,当场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必须当面给予解释。

 五、限时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理。

六、全程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服务收到实效。

七、高效服务。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多办实事。

 八、廉洁服务。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

 九、责任追究。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且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行政处分等相应处理,同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十、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564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