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教育工作站)、初中,市直属学校,有关小学: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2010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4月3日-5日放假休息,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加强假期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要教育师生不得随意携带火种、火具进山(或林地)游玩,防止引发山火。
三、严格执行《规范》,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各学校不得在节假日里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自习,禁止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和辅导班。各学校要严格控制作业量,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丰富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
四、做好值班护校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名单分别报教体局办公室、安管办。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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