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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4-30 08:33:46  来源:  作者:

 

蓬教发[2014]10

 

各镇(街)教委(教育工作站)、初中,直属学校,有关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规范职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烟教发〔201419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44月至9月,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深入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活动意义。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促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质量,维护教育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师德师风状况总体是好的,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我市教师队伍中还有部分人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教育方式、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各学校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活动当作全年的工作重点抓紧、抓牢,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坚持“全员参与、正面教育、纠建并举、重在提高”的原则,以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为主线,以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力执行各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铸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热爱本职、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主要任务。本次主题教育活动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紧紧围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这一主题,牢牢把握教育活动内涵。“强素质”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修师德”就是要培养真心热爱学生的情感,培育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的精神;“树形象”就是要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注重言传身教;“展师风”就是践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展现人民教师良好精神风貌。活动的重点是进一步引导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自觉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本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状态。

二、方法步骤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分为学习讨论、查摆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互相贯通、互相衔接,贯穿活动的全过程,不分段,不转段。

(一)学习讨论阶段

1.营造活动氛围。市教体局将向全市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争取广大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组织各级名师、优秀教师发出《坚决抵制有偿补习倡议书》。各学校要及时制定活动方案,于520前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在职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习承诺书》,宣传治理有偿补习的决心、态度和措施。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或全校师生大会等形式,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公开承诺;要通过校园广播、橱窗专栏、学校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将此项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宣讲,让每名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内容、维权举报方式,市教体局将在学生中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2.明确学习内容。一是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法》及《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职业学校还要学习《职业教育法》及《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二是学习《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 2号文件)、《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师〔20082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文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文件)等有关师德师风方面的文件规定;三是学习近年来全国、全省、烟台及我市涌现出的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3.创新学习形式。各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要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在集体学习中,既要采取一般形式的宣讲,也要采取演讲会、收看专题片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要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教职员工熟知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内涵和外延,使师德规范入脑、入心。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边学习边思考,写出心得体会或感想。

(二)查摆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对照师德师风规范要求,组织教师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从八个方面进行查摆。在依法执教方面,重点查摆有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甚至有害思想;在敬业爱岗方面,重点查摆是否自觉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是否乐于奉献,工作中有无不顾整体利益,拈轻怕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的行为;在树立“以学生为本”理念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理要求和合法权益,有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在严谨治学方面,重点查摆是否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益,有无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等现象;在团结协作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尊重同事,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无互相封锁信息资料、互相压制、互相诋毁的行为;在尊重学生家长方面,重点查摆是否主动上门家访搞好家校联系,正确指导家庭教育,有无责骂、为难学生家长;在廉洁从教方面,重点查摆有无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或宴请,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乱征订、乱发教辅资料、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行为,有无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自己或社会组织的收费补习班、兴趣班的现象;在言传身教方面,重点查摆有无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使用不文明用语,衣着服饰不得体,因酗酒误工、误课,赌博等现象。

2.广泛征求意见。各学校要通过设置专门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进行家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台账。市教体局在主要媒体公布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问题投诉和意见反映,并将征求到的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给有关学校。

3.开展评议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组织学校和教师逐条认领,每位教师都要对照认领的问题和师德师风方面的规范要求撰写个人分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认识、近三年来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要找准、找实,不能一概而论。个人分析检查报告要由学校分管领导逐一审检,并做好存档工作。对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个别教师,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谈话。对在征求意见中社会反映突出的学校,市教体局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三)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考评活动。各学校要形成本学校的师德师风工作分析自查报告,报市教体局政工科。结合学校自查报告,市教体局将采用调查问卷和师德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还将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征集师德先进典型案例,择优编印成册,作为师德教育读本。

2.召开总结大会。各学校要于教师节期间召开教育活动总结专题会议,将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和整改问题情况向全校师生反馈,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师德师风新面貌。

3.健全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年度评议、问题报告、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和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分层次对学校校长、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教育制度,将在职教师师德培训纳入培训学分,不断丰富培训模式,采取实践反思、案例评析、事迹报告等形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培训效果。完善师德表彰激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先树优、晋升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者,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抓好活动的每一个阶段,确保不走过场。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既要保证活动实效,又要防止过度占用教师时间,增加教师工作量。各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真正负起领导责任。今后,对于师德问题反映较多的学校,市教体局要对学校“一把手”进行问责。

(二)注重师德宣传,树立师德典范。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树立和推广一批师德典型,并对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在广大教师中形成比学赶超、争当师德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实行“师德标兵”挂牌制度,通过挂牌上岗,亮明身份,督促“师德标兵”时时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着力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考核办法,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根据《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健全师德承诺制和师德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师德考核结果公示和备案制度,落实师德奖惩和约谈问责制度,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参与评价任课教师、职工师德的制度,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考核采取教师互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具体工作中,各学校要立足自身实际,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细则,将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的评先树优、年度考核、晋升职务职称、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挂钩,让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方面面自觉接受同行、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开展“网上评师德”活动,利用教育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形式,拓宽社会参与评价学校师德建设情况渠道,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与校长的评价相挂钩,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对学校整体评价的重要内容。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