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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

时间:2015-02-17 08:16:11  来源:  作者:

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

 

教育部2015年1月印发(教师〔2015〕2号)

 

为促进普通高中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普通高中校长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根据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本标准是对普通高中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订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等的重要依据。

一、办学理念

(一)以德为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勤勉敬业,关爱师生,尊重师生人格。

(二)育人为本

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充分认识立德树人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把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选择,积极探索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内涵发展,始终把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放在重要位置;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引领发展

校长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担负着引领学校和师生发展的重任;树立正确的学校发展观,将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依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可持续、有特色地发展。

(四)能力为重

将教育管理理论与学校管理实践相结合,重在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强化专业能力提升。

(五)终身学习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校长专业发展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将学校建成师生共同学习的精神家园。

 

 

二、专业要求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1.正确理解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与使命,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2.注重学校发展的战略规划,在充分参与中凝聚师生智慧,建立共同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形成学校发展合力。

3.尊重办学传统与学校实际,注重学校特色建设,坚持多样化的成才观,重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4.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领会有关普通高中的政策法规。

5.掌握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特点,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学习借鉴先进的办学经验。

6.熟悉学校战略管理,掌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与评价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7.系统分析学校发展状况,传承学校优秀文化,发现面临的主要问题,形成学校发展思路。

8.按照规定程序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多方参与共同确定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9.选择确定学校发展的关键措施,分解落实到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指导师生员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提供人、财、物等条件支持并组织实施。

10.监测学校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与成效,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正,调整工作计划,完善行动方案。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11.将立德树人作为普通高中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

12.重视学校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将学校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与途径。

1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和教育价值,重视地域优秀文化的重要作用

14.广泛涉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必要的艺术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欣赏能力。

15.把握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掌握高中学校文化建设的任务、途径与方法。

16.熟悉普通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掌握提高德育实效的理论和方法。

17.营造体现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为重要载体,树立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18.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公民意识、礼仪规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19.建设绿色健康的校园信息网络,向师生推荐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和先进模范人物,努力防范不良的流行文化、网络文化和学校周边环境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20.凝聚学校文化建设力量,发挥教师、学生及社团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社区)和家庭参与学校文化建设,为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班集体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活动时间。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21.充分认识课程教学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发挥各学科育人作用,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2.重视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

23.尊重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智慧,重视课程教学研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24.熟悉中小学课程政策,了解国内外高中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发展动态。

25.熟知学生成长和发展规律,掌握课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课程规划、开发、实施与评价相关技能。

26.掌握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的一般原理与方法。

27.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统筹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创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开设多种形态、适应学生发展需要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

28.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必修和相关选修课程,确保体育、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加强法治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合理安排作业,不得违规补课和增加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29.建立健全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测评、分析与改进机制,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

30.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课程改革,落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拓宽学生的成才渠道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31.将教师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尊重、信任、团结和赏识每一位教师。

32.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者和第一责任人,将学校作为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精神家园。

33.尊重教师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规律,注重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

34.掌握教师专业素养要求,明确教师权利与义务。

35.掌握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的策略与方法。

36.掌握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方法,掌握教师团队建设以及激励教师自主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37.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针对教学实际问题,开展教学研究与培训,构建教研训一体的机制,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

38.关心每一位教师的发展,指导教师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育学科骨干,完善教师梯队建设。

39.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引导支持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秉持仁爱之心,不断提升教师的精神境界。

40.关爱教师身心健康,维护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建立优教优酬的激励机制。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41.坚持依法治校,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依法监督。

42.崇尚以德立校,廉洁奉公、为人表率、处事公正。

43.实行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及其对校长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

45.把握高中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国内外学校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发展趋势。

46.熟悉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后勤、校园网络、安全保卫与卫生健康等管理实务。

47.形成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认真听取党组织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

48.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会议、校务公开等管理制度。鼓励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

49.健全学校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50.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种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实施安全演练,排查安全隐患,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专业

职责

专业要求

51.坚信营造学校与家庭、社会(社区)支持性的发展环境是学校发展的基础与重要保障。

52.重视学校与家庭、社会(社区)的沟通,把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作为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将服务社会(社区)作为学校的重要功能。

53.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社区)合作共赢的原则,增强学校对外交流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54.掌握学校公共关系及家校合作的理论与方法。

55.熟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教育功能,掌握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的知识与方法。

56.掌握与家庭、社会(社区)、学校、各类媒体等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57.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加强校际合作,整合办学资源,优化育人环境,争取社会(社区)对学校的大力支持。

58.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接受改进学校工作的合理建议,完善家庭和社会(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主动与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59.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以及信息化通讯手段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学校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60.积极发挥学校在社区建设中的文化引领作用,鼓励并组织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社区)的有益活动。

三、实施意见

(一)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的正、副校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情的实施意见。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标准作为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和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本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制订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普通高中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建立普通高中校长培养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为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有关高等学校和校长培养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普通高中校长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普通高中校长职业特点,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普通高中校长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校长培养培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注重校长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校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校长专业成长的科学研究,促进校长专业发展。

(四)普通高中校长要将本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制订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学校管理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校长培训和自主研修,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专家。